主题: 深康佳A: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0-07-05 15: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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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康佳A: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0-66

债券代码:114418、114423 债券简称:19康佳01、19康佳02

114488、114489 19康佳03、19康佳04

114523、114524 19康佳05、19康佳0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23,962.56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0.4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705,888.79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7.4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
担保金额为68,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9%。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公司江西康佳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材公司”)及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微晶玉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永修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永修县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安义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分别为农业银行永修县支行与江西新材公司以及农
业银行安义县支行与微晶玉石公司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期间依约所形成的债
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6,000万元和7,200万元,保证期间为最
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被担保人分别为江西新材公司
和微晶玉石公司,债权人分别为农业银行永修县支行和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公司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米微晶
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以下简称
“交通银行九江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交通银
行九江分行与纳米微晶公司在2020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间签订的
全部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7,000万元,
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被担保人为纳米微晶公
司,债权人为交通银行九江分行。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及2018
年12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康佳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江西新材公司提供金额
为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5年。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5月
1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为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分别为微晶玉石公司、纳米微晶公司提供金额为2.5亿元
及4.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5年。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持股比


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


经审议的
最高担保
额度

本次新增
担保金额

尚在担保期
限的金额

可用担保额


担保金额占
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净资
产比例

是否
关联
担保

康佳
集团

江西新材
公司

51%

74.13%

6亿元

6,000万元

39,951万元

14,049万元

5.70%



微晶玉石
公司

51%

86.28%

2.5亿元

7,200万元

15,679万元

2,121万元

2.84%



纳米微晶
公司

51%

77.98%

4.5亿元

7,000万元

31,965万元

6,035万元

4.8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2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恒丰镇

法定代表人:朱新明

注册资本:27,272.7273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色泽凤凰石等装饰材料(开采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江西新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江
西新材公司51%的股权。


江西新材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和2020年1-5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5月31日

资产总额

194,678.69

195,531.25

负债总额

141,108.56

144,939.67

净资产

53,570.13

50,591.58

项目

2019年度

2020年1-5月

营业收入

28,918.14

6,081.42

利润总额

-4,215.52

-2,978.55

净利润

-4,109.63

-2,978.55




(二)被担保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5月5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冷素敏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微晶玉石系列产品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凭商务部门批文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微晶玉石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
司江西新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微晶玉石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和2020年1-5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5月31日

资产总额

62,965.43

62,996.02

负债总额

53,693.81

54,354.33

净资产

9,271.62

8,641.69

项目

2019年度

2020年1-5月

营业收入

16,177.59

1,994.47

利润总额

130.59

-629.94

净利润

28.66

-629.94



(三)被担保人: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9月25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云山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朱新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微晶玉石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纳米微晶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
司江西新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纳米微晶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和2020年1-5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5月31日

资产总额

65,692.72

70,987.68

负债总额

50,047.01

55,357.92

净资产

15,645.71

15,629.76

项目

2019年度

2020年1-5月

营业收入

16,260.11

2,581.92

利润总额

-575.53

-15.95

净利润

-513.12

-15.9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江西新材公司与农业银行永修县支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农业银行永修县支行(债
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担保范围是在农业银行永修
县支行与江西新材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期间依约办理的各类业务所
形成债权以及农业银行永修县支行与江西新材公司签署的出口贸易融资合同项
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
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合同生效: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微晶玉石公司与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债
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7,200万元,担保范围是在农业银行安义
县支行与微晶玉石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期间依约办理的各类业务所
形成债权以及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与微晶玉石公司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
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
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合同生效: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纳米微晶公司与交通银行九江分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交通银行九江分行(债
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7,000万元,担保范围是在2020年6月
24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间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
费及其他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


5、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江西新材公司、微晶玉石公司和
纳米微晶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上述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
为上述公司签署的融资合同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江西新材公司、微晶玉石公司和纳米微晶公司均为本公
司的控股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
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本公司为控股公司江西新材公司、微晶玉石公司和纳米微晶公司提供担保
时,其他股东为担保额度的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23,962.56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0.4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705,888.79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7.4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金额为68,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9%。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最高额保证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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