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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股市“黑嘴”汪建中被控操纵证券市场罪
股市“黑嘴”汪建中被控操纵证券市场罪 2010年08月11日 15:02:46 来源: 新华法治 【字号 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IMG]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0-08/11/12434448_11n.jpg[/IMG]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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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正义网报道,被称为股市“黑嘴”的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建中,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已正式受理此案。
现年42岁的安徽人汪建中,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于2008年11月8日被查获归案,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6日被捕。2009年5月16日,汪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监视居住,同年9月28日再次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据悉,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名移交司法处理的股市“黑嘴”,汪建中应算第一人。
检察机关指控,汪建中在担任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人期间,于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间,使用本人及他人名义,开立了多个证券账户,采取先行买入相关证券,后利用公司名义在“新浪网”、“搜狐网”、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媒介对外推荐该证券,人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并于上述信息公开后马上卖出相关证券,获取个人非法利益的交易方式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其间,汪建中于2007年1月9日至2008年5月21日间,利用其实际控制交易的9个证券账户,先后在中信证券北京北三环中路营业部、国信证券北京三里河营业部等5个营业部,采取上述方式交易股票名称为“工商银行”、“中国联通”等38只证券,操纵证券市场共计55次,累计买入成交额人民币52.6亿余元,累计卖出成交额人民币53.8亿余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25亿余元归个人所有。上述违法所得已于案发后被追缴。检察官认为,汪建中无视国家法律,操纵证券市场,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操纵证券市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汪建中的两个哥哥汪建华、汪谦益和前妻的弟弟赵志宏三人,因涉嫌帮助汪建中掩饰、隐瞒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所得3.85亿余元,被检方以涉嫌洗钱罪起诉,并已于7月22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但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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