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国土部:官员调离后仍将追究土地违法责任 最重可撤职
2010-08-22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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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土部:官员调离后仍将追究土地违法责任 最重可撤职

国土部:官员调离后仍将追究土地违法责任 最重可撤职
2010年08月22日 07:20:08  来源: 广州日报 【字号 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9月土地问责风暴渐近 国土部“动真格” 问责最重可予以撤职处分  

●国土部的时间表: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

  ●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市长被约谈。

  ●违法用地后果严重的将被问责,包括记大过、降级或撤职等。

  据《华夏时报》报道,8月19日,继公布1457宗闲置土地名单后,国土部最新披露的闲置土地名单增至2815宗,数量翻了一番,时间点延续到了今年5月底。国土部同时通报了7宗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案件从5月的4宗增至6宗,不减反增。

  对于即将到来的土地问责,国土部部长徐绍史一度坦言“压力极大”。此前不久,国土部公布的问责时间是: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

  地方围绕“警戒线”做文章

  “7宗违法违规案件、6宗挂牌督办案件,正是8月约谈的要义之一。”18日,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一位女士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按照部里的部署,9月将根据检查结果实施问责。对于问责,徐绍史要求做到两点:“首先让问题浮出水面,其次是责任到人,要问得合理,让地方心服口服。”

  据悉,按照国土部对9月土地问责规定,即对所辖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虽未达到15%的“警戒线”,但后果严重的将被问责,包括记大过、降级或撤职等。

  记者采访发现,正是有了这个15%警戒线,一些地方政府正在做文章,有的积极出台更严厉政策自救,有的则用隐瞒不报等办法意欲逃责。


  任期内违规案件一追到底

  “‘约谈’只是预警,如果大量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仍得不到解决,国土部就可能动用其他手段。”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巡视员张璞表示,“即使调走了,但如果这个土地违法违规发生在任期内,也要追究责任。”

  国土部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国土部最近约谈了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例,“这里所说的主要负责人就是指当地政府的‘一把手’,如果具体到一个城市,就是市长。”

  据悉,纳入此次约谈范围的主要包括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其他人口在50万以上的155个城市。

  10月底前查处任务基本完成

  在前不久的一次会议上,国土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向记者表示,今年是国土部首次使用“15号令”,对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15号令’于2008年5月由国土部、监察部和人保部联合出台,将‘15%’作为问责比例标准,是三方慎重研究设定的。”李建勤说,问责最重可予以撤职处分。

  “这一次要动真格的了。”李建勤说。据李建勤透露,2009年被约谈的城市,每个城市已扣掉了1000亩用地指标。今年,对违法用地比较严重的城市显然更严厉。

  8月19日,国土部披露了扩大版的闲置土地名单。在此之前,国土部关于盘活存量土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政”明确规定,凡有存量闲置土地的乡镇(街道),国土资源部门在安排用地指标时,相应扣减用地指标。

  “清理闲置土地是下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徐绍史说,下一步国土部将督促各地加快查处进度态势,9月问责之后,“务必于10月底前基本完成查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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