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中石化受益燃料油消费税调整
2010-09-02 08:31:07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分析师
昵称:懒羊羊
发帖数:2064
回帖数:154
可用积分数:108378
注册日期:2010-03-02
最后登陆:2010-11-10
主题:中石化受益燃料油消费税调整



  8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调整部分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对以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品为目的的燃料油原料,给予免征或全额返还消费税。分析人士认为,这一政策对沈阳化工(000698)等上市公司是一大利好。

  《通知》包含三个要点,一是实施时间为2010年全年;二是具体产品包括乙烯、丙烯、丁二烯及其衍生品等化工产品,苯、甲苯、二甲苯、重芳烃及混合芳烃等化工产品;三是用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产量占本企业用燃料油生产产品总量50%以上(含50%)的企业,才能享受新政策的优惠。中国化工网分析师认为,颁布这一政策的目的除了平衡2008年出台的石脑油加工免税的优惠政策,还在于鼓励企业延长产业链、生产具有更高附加价值的烯烃产品。

  分析人士表示,沈阳化工产能各50万吨/年的DCC、CPP制乙烯项目均符合政策条件,因此受益比较大。依据现行的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燃料油价格为3800元/吨,消费税为812元/吨。项目的原料成本预计减少约20%。

  除沈阳化工,能够受益该政策的企业并不多。中国化工网分析师认为,大型石化企业如中石化等,较多地采用原油来获得烯烃产品,即便以燃料油为原料,由于原料自产,外购比重较小,也不存在获得税费优惠的问题。地方炼厂即使有生产芳烃的装置,也通常要经过液化气这一中间产品,才能由燃料油制得石油苯等芳烃产品,因此并不在新政策的优惠范围内。不过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地方炼厂可能采取多种灵活的操作策略来从新政策中获益。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