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1-11 16: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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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1年01月11日 01:31中国证券网【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2月31日以书面和电话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1年1月1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傅国定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外部投资环境的改变,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剩余募集资金做出安排,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事宜。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如下:我们在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终止实施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的议案》后认为:本次终止实施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的决策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外部投资环境的改变而作出的决定,该决策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1月26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2011年1月26日(星期三)下午1:00时

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终止实施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截止2011年1月19日下午3:00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3、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

式附后)。

三、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

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 登记时间、地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1年1月21日8:30--16:00到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3、 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4、 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镇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 邮政编码:316051

6、 联系电话:0580-8021228

传真:0580-8020228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一月十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明确授权事项如下:

一、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如下:

关于终止实施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三、如果股东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对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的表决指示如下:

1、该代理人有表决权,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2、该代理人无表决权□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有效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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