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16部门联合印发推进“大调解”工作意见
2011-05-05 17: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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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16部门联合印发推进“大调解”工作意见

党政一把手作为大调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指导协调和包案化解重大矛盾纠纷。但专家也提醒要警惕“调解万能”的倾向

  【财新网】(实习记者 林韵诗)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4月22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表示,要坚持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并纳入同级大调解工作平台。

  人民法院重点推动一般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通过调解等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建立依托大调解工作平台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意见》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国土资源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访部、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等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建议国土资源部门设立土地纠纷调解工作小组,在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培养乡村土地纠纷调解员,就近受理及时调解涉及土地权属、征地补偿安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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