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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再诊五粮液
2011年06月07日 11:04 两年多的调查有了重大进展。
2011年5月27日下午,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粮液”,股票代码000858.SZ)收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1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查明,五粮液信息披露存在多项违法事实,依据《证券法》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对五粮液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唐桥、王国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三、对陈林、郑晚宾、彭智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四、对叶伟泉、刘中国、朱中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其中,唐桥、王国春两人分别为五粮液董事长、前董事长,陈林、郑晚宾均为五粮液内部董事分别兼任五粮液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彭智辅为五粮液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叶伟泉、刘中国、朱中玉均为五粮液副总经理。
《证券法》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这场始自2009年的调查,历经坎坷,终于有了结果。
2009年3月,媒体对五粮液在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亚洲证券”)存放资金做了报道。随后,3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问询函,要求五粮液说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否在亚洲证券存放款项等问题。9月9日,五粮液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对五粮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事项进行立案调查。
期间,《证券市场周刊》先后刊发三篇封面文章——《五粮液巷子很深》、《五粮液疯狂自炒》、《证监之惑》,详细披露了五粮液旗下四川省宜宾五粮液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投资公司”)与成都智溢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下称“智溢塑胶”)投入7500万元资金在亚洲证券成都南一环路营业部进行证券投资,后因亚洲证券破产清算,该笔资金中的5500万元因签有理财协议,成为债权。投资公司对智溢塑胶存放在亚洲证券的5500万元证券投资款负有收回的责任。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五粮液在公告中没有将投资公司对智溢塑胶存放在亚洲证券款项承担的负责收回责任披露是重大遗漏,足以影响投资者的理性投资决策,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披露信息有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五粮液公告称,公司接受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将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公司将深刻汲取教训,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依法、合规经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粮液同时称,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整改,而且整改取得明显实效,公司没有受到任何经济损失。
本刊曾报道,除涉嫌披露信息有重大遗漏行为外,五粮液的内部合同、公安机关的调查证据、证券账户的交易流水均显示,五粮液还涉嫌内幕交易等行为。虽然内幕交易的调查与认定远比信息披露违规的认定更为复杂,但既然证监部门已经做出了大量的工作,我们相信真相迟早会露出水面。
警方笔录证实为合谋炒股 8000万元真是借款吗?
证监会整顿违纪券商的2005年,五粮液巨资炒股一事浮出水面。
2005年4月29日,证监会宣布关闭亚洲证券,从那一天起,五粮液就陷入了亚洲证券破产的漩涡之中。直到2011年5月27日证监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五粮液5500万元资金深陷亚洲证券的盖子才被掀开一角。本刊调查发现,五粮液巨资深陷亚洲证券之前,还存在与智溢塑胶合谋炒股的行为。
2005年5月,证监会委托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成立清算组,负责亚洲证券的清算工作。清算组接管亚洲证券的账目后,一位叫尹启胜的人突然发现自己操作的智溢塑胶账户资金被清算组冻结。尹启胜立即找到亚洲证券成都南一环路营业部,却被告知智溢塑胶在亚洲证券的5500万元资金因为有资产委托协议,属于债权,在清算破产过程中不能随意支配。
尹启胜到底是谁?简历显示,此人是投资公司(五粮液持有该公司95%的股权)副总经理。此前的2002年,尹启胜担任五粮液集团办公室主任兼公关部部长。
智溢塑胶的5500万元资金陷入亚洲证券,尹启胜作为五粮液子公司的副总经理为何要去收账呢?据成都市武侯公安分局的调查显示,智溢塑胶委托尹启胜为证券账户操作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2001年4月9日,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进出口公司”)向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五粮液集团”)财务部提出《借款申请》称,“鉴于五粮液进出口公司正处于拓展业务阶段,经公司领导商议,特向五粮液集团公司财务部借款人民币捌仟万元,以增加流动资金”,并附了《借款补充说明》称,根据集团冯总、朱副厂长指示,进出口公司承办向集团财务部借款8000万元用于转借给宜宾市五粮春销售有限公司(下称“五粮春”)拓展新产品市场。
按五粮液集团内部约定,投资公司成了8000万元债权的连带责任主体,而五粮液持有投资公司95%的股权,也意味着一旦8000万元资金出现风险,五粮液将承担该风险。
2001年4月11日,五粮春把从进出口公司的借款8000万元汇款到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成都证券”),4月16日存入成都证券成都抚琴东路营业部智溢塑胶资金账户,会同五粮春4月3日先期存入的自有资金1000万元,合计9000万元从事证券投资。开户、交易负责人先后为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尹启胜、经理汪东。
2004年5月12日,智溢塑胶、尹启胜将在成都证券智溢塑胶资金账户内9000万元资金的余款75006864.33元,划转到智溢塑胶建设银行七支行磨子桥分理处账户,次日被转到亚洲证券成都南一环路营业部。资金去向为账户中5500万元因签有理财协议,在亚洲证券破产后,依法成为破产债权;其余2073万元(含利息)由尹启胜收回划归智溢塑胶。
从2005年到2009年,尹启胜跟智溢塑胶一直在努力跟亚洲证券清算组进行交涉,希望清算组能将7500万元资金认定为保证金。按照证监会对破产券商的规定,保证金可以全额退还,但如果是债权,就要等券商进入破产程序后按规定收回。
在长达3年的交涉过程中,尹启胜与智溢塑胶越来越觉得拿回资金渺茫,他们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称亚洲证券成都南一环路营业部的高管涉嫌合同诈骗,最后法院宣布合同诈骗不成立。到2009年3月,亚洲证券合同诈骗案曝光,尹启胜帮助智溢塑胶操盘的事情也开始浮出水面。
早在2009年,本刊记者调查发现,尹启胜急于帮助智溢塑胶收账的背后,是一场智溢塑胶跟五粮液长达8年之久的秘密交易,智溢塑胶账户中的资金从2001年4月开始,就有8000万元资金以市场开拓借款的名义,通过复杂的走账程序由五粮液集团划到智溢塑胶账户之中。
证监会的调查报告详细披露了这场资本游戏,同时认定五粮液2009年3月17日的公告中没有将投资公司对智溢塑胶存放在亚洲证券款项承担的负责收回责任披露是重大遗漏,足以影响投资者的理性投资决策,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披露信息有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2009年,本刊曾详细披露了智溢塑胶资金来源,以及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的调查材料,但当时五粮液依然不进行完整信息披露,甚至掩盖五粮液内部文件中提到的8000万元巨款由投资公司收回的事实。
2009年3月21日,四川省证监局已经派员对智溢塑胶的资金流水等状况进行了调查,当年的7月28日证监会进行正式立案调查,在大量的事实面前,五粮液仍未进行及时披露。五粮液的行为到底是重大遗漏还是故意隐瞒呢?
“智溢塑胶账户中有8000万元是从投资公司借来的,投资公司跟智溢塑胶合作炒股。”这是投资公司董事长冯光兴在接受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刑警大队询问时的一句话,这句话后来作为亚洲证券成都南一环路营业部高管合同诈骗案的呈堂证供。
冯光兴身为投资公司董事长,应对与智溢塑胶的合作非常了解,那么投资公司打到智溢塑胶账户中的8000万元并不是五粮液2011年5月27日公告所说只是借款。冯光兴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说:“2001年初,谢军(智溢塑胶实际控制人)与投资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商量一起炒股,方法是,谢军出户头,投资公司出大部分资金,具体比例是,谢军出资1000万元,投资公司出8000万元。”
《证券法》第八十条规定,禁止法人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五粮液出资金与智溢塑胶出户头的合作模式涉嫌违反《证券法》的规定。
精准买卖五粮液股票如何解释?
2009年8月,本刊记者在四川调查期间发现,尹启胜操盘的智溢塑胶账户涉嫌内幕交易。而2011年5月27日五粮液的公告中,对一直精准买卖五粮液股票的尹启胜及关联公司智溢塑胶,没有任何信息披露。
本刊获得的智溢塑胶2001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的交易数据显示,智溢塑胶在成都证券的账户先后由尹启胜、投资公司的汪东操作,这期间买卖的股票,除了申购新股之外均是五粮液自己的股票。在有资金关联的基础之上,身为五粮液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及投资经理,尹启胜与汪东大量通过第三方账户,在五粮液利润分配的关键时点买卖五粮液股票。
2001年4月6日当天,智溢塑胶账户在36.3元左右的价位分4次分别买入1.66万股五粮液股票。4月9日开盘后,五粮液股价一路下滑,智溢塑胶反而加大了买入力度,在36元左右的价位分9笔买入共计2.97万股五粮液股票。2001年4月11日,也就是五粮液集团的8000万元资金进入成都证券账户的当天,智溢塑胶又买入了4笔。
4月16日,8000万元资金正式进入智溢塑胶账户,有了巨额资金支持,一周后的23日,智溢塑胶账户开始了一波买入高潮。根据交易记录统计,当天上午,该账户一共分19次在36元左右的价位买入8.55万股五粮液股票。4月24日,智溢塑胶账户先后买入52笔,共计18.19万股。
4月26日,智溢塑胶账户更是出现大手笔买盘。这一天,该账户共动用资金2030万元买入107笔,48万股五粮液股票。到2001年6月29日收盘前,智溢塑胶一共买入231万股五粮液股票,这一天正好是2001年半年报截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2001年7月18日,五粮液发布2001年中期业绩报告,推出了每10股送4股转增3股派1元(含税)的分配方案。五粮液股本扩张后,智溢塑胶账户持有的五粮液股票增至392万股。随后,智溢塑胶账户开始大量减持。
在利润分配方案推出之前,智溢塑胶的账户一直由尹启胜操作。根据冯光兴的说法,2002年7月由汪东接替尹启胜负责智溢塑胶账户的操盘任务。2004年2月24日,当年春节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智溢塑胶账户再次开始大量买入五粮液股票,当天发生47笔买单,每笔都是2000股,共买入9.4万股。而五粮液董事会在这一天开会商议分红送股的事项。
汪东操盘的智溢塑胶大量买入五粮液股票的当天,五粮液董事会做出了2003年度每10股送红股8股、公积金转增2股、派现金2元(含税)的分配预案。本刊记者了解到,五粮液在提出分红送股分配预案之前,以摩根士丹利为首的QFII机构纷纷前去五粮液调研,甚至与五粮液高层有过合作方面的洽谈。
优厚的分红方案再加上QFII垂青五粮液这两个概念,这足以吸引资本市场的高度关注。汪东身为投资公司的内部人,如此精准的时间大量买入五粮液,是巧合还是内幕交易呢?
2004年2月24日,本刊记者正在宜宾采访,就在当天下午,记者得到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王国春在当天的董事会结束后,走出办公楼不远处,就遭遇3名不明身份的人殴打致伤。这个消息迅速传到宜宾市委跟四川省委,两级政府立即责成宜宾市公安局、宜宾武警支队集中优势警力,展开侦查缉捕工作(详见本刊2004年3月6日《五粮液:高送股与经营困局》).
王国春遭遇殴打后迅速送往医院,从四川省宜宾市两级政府下令公安武警联合侦查缉捕犯罪嫌疑人的动静看,王国春被殴不轻。对于五粮液这样的国有企业来说,董事长因伤缺位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经营。王国春殴伤住院对于投资者来说也不是一个好消息。2月24日还买入的智溢塑胶账户,到了25日开始大笔抛售,一共卖出19笔3.27万股股票。2月26日,也就是五粮液发布业绩预报的好日子,智溢塑胶借机套利抛售了53笔。
《证券法》七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人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本刊获得的智溢塑胶交易记录显示,尹启胜通过智溢塑胶账户经常在敏感时间内连续买卖,是否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
《证券法》关于内幕交易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跟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无论是尹启胜还是汪东的操盘时间,都与五粮液分红送股这样的敏感时点高度吻合。尹启胜在五粮液集团多年,从集团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到上市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操盘智溢塑胶的股票账户,不难看出很受重视。后来接手的汪东作为投资公司的投资经理,他们的行为真是巧合么?为什么如此精准的交易,在2011年5月27日的公告中找不到解释?
揭秘关键人谢军智溢塑胶全身而退?
智溢塑胶是将五粮液拽入亚洲证券泥潭的关键角色,2011年5月27日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智溢塑胶以及实际控制人谢军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谢军,原四川省委书记谢世杰之子。雅安中学毕业后考入了雅安航空技术学校,中专毕业后进入成都420厂当了工人。在420厂干了3年,谢军于1988年跳槽到广东省政府驻四川办事处,这时候谢军已经成为科长。当时,谢世杰已经从雅安地委书记调任四川省委常委、副省长3年。
身为科长的谢军在广东驻四川办事处工作了5年。1993年谢军再度跳槽到重庆丝绸进出口公司成都分公司(下称“丝绸成都分公司”)任经理。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谢军在丝绸成都分公司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当年,谢世杰升任四川省委书记,当时重庆还属于四川管辖。
1997年,重庆升格为直辖市,脱离四川省政府管辖。工商资料显示,这一年谢军从丝绸成都分公司经理的位置上跳槽到宜宾五粮春销售公司担任经理。到1999年5月,谢军与一个叫余力的人合作成立智溢塑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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