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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首钢股份:大股东承诺“朝令夕改”小股东要求资产置换
2011年07月11日 15:59
“在公司下面的股东大会上,我们将集体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有更多首钢的股民加入我们的维权行列!”南京投资者周思红向《大众证券报》举报首钢股份(000959)及大股东首钢总公司五年以来的不作为。
承诺沦为“一纸空文”
“公司大股东首钢总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屡屡变动,不断违约,首钢总公司不断发布‘承诺’,但一直未能兑现,严重侵犯我们的合法权益。”周思红对大股东的“空白”承诺是怒火中烧。
关于大股东的数次承诺,需要追述到5年前。2005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对《关于首钢实施搬迁、结构调整和环保治理方案的批复》中,要求首钢分阶段压缩北京地区钢铁生产能力,并在曹妃甸建设一个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钢铁联合企业作为首钢搬迁的载体。为了消弱股东们的“负面”心理,大股东承诺在2010年年底前将保证公司现有的钢铁生产经营规模不会减少,由此给公司股东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2008年1月,在《首钢总公司关于首钢涉钢产业压产400万吨有关情况的公告》中表示为支持北京举办奥运会……首钢将于2008年压缩北京地区钢铁生产。由于压产涉及首钢股份经营环境变化及股东权益,首钢总公司做出承诺,其将在2010年底前履行在股权分置改革期间所做的资产置换的承诺。去年10月底,首钢股份停牌筹划重组应是为兑现上述承诺。
不过,到2010年12月18日,首钢总公司还是“爽约”了,将重组的期限往后延迟了半年。同时,首钢总公司又发布“补充承诺函”:公司位于北京石景山区的生产设施到2010年年底全部停产,为了保障股东的利益不受到损失,目前首钢总公司在与上市公司就重组进行磋商,重组不能在上市公司停产前实施完毕,公司在一定时期内原有生产经营能力因此受到暂时影响。首钢总公司补充承诺以2011年6月30日为目标,与公司共同组织实施重组。
然而时至今日,首钢总公司承诺“6月30日”的时间目标也成为了“过去式”。首钢股份重组依旧是“难产”。
大股东被指侵占权益
“首钢总公司几年来的所谓‘承诺’在条款、期限和标的物上不断变换。”周思红认为,首钢总公司的承诺特别是“补充承诺”实质是通过偷梁换柱式资产置换来注入环保“黑户”和落后产能迁安钢铁,此举剥夺了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属于违法侵权行为。
7月5日,河北省环保厅发布《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涉及河北省境内企业环境保护核查情况的公示》显示,首钢股份准备置入的河北省境内企业是河北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和首钢矿业公司(烧结、球团生产线)。
需要关注的是,迁安钢铁和首钢矿业公司均属于国家废气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本次环保核查过关,现进入公示时间。而在此前,首钢总公司多次承诺用经营稳定、具有发展前景的总公司钢铁资产与首钢股份停产资产进行置换。
“公司把‘停产资产’置出,没有经股东大会表决,我们认为这是违法行为,侵占大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权益。”投资者周思红内心的不满逐渐外露,“我们投资者从公司停牌以来就日日期盼早日复牌,可在希望中等来一次次失望;我们渴望有个好的回报,不求天上掉馅饼,只求资产置换方案公平公正,能切实反映首钢股份真正价值。但种种迹象表明,我们投资者应有的权益正在流失。”对于此事,《大众证券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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