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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两部门:网络主播被封禁账号后不能以更换账号等形式再度开播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6月22日消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新规明确,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络主播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规范引导。建立健全网络主播入驻、培训、日常管理、业务评分档案和“红黄牌”管理等内部制度规范。对出现违规行为的网络主播,要强化警示和约束;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将相关网络主播纳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不允许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对构成犯罪的网络主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失德艺人不得提供公开进行文艺表演、发声出镜机会,防止转移阵地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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