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精华): 信维通信2亿到4亿回购公司股份
2024-08-21 20: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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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信维通信2亿到4亿回购公司股份

公告日期:2024-08-22


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
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
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00%。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股东目前暂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定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同时为了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公司
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

(二)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
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00%。若公
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
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种类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800~1,600 0.83%~1.65%
通股(A股)股票 和/或股权激励计划

注: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25.00元/股进
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8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
币4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25.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1,600万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1.65%。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缩股、配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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