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江苏:支持以企业形式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011-09-15 08: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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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江苏:支持以企业形式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9月15日电(周国洪 董俊)记者14日从江苏省工商局获悉,该局近日出台了若干指导意见并提出23条新举措,以促进地方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其中,该省在工商注册登记领域做出了新探索,支持以企业形式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据悉,为更好地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服务企业创新,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江苏省工商局日前出台了《关于发挥工商职能支持企业创新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对以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委托、规范管理运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将允许企业名称中使用“基金”字样。这意味着,该省率先在工商注册登记领域,鼓励以企业形式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同时,江苏工商部门对已形成规模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企业),将其经营范围核定为:“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并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近年来,江苏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快速发展,但我国对于采取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江苏工商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做出了新的探索,率先提出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工商注册登记的相关意见,主动服务现代金融服务企业,以促进当地经济转型升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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