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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析指交行H股股东被变相征收60%股息税
据香港信报报道,中资企业派息,股东要被征税10%。不过,中资企业若派发红股,股东同样要按账面值被征税10%。交行(3328)去年大减末期股息80%,至每股0.02元(人民币.下同),并首次派发红股,比率为每10送1。独立股评人David Webb就此撰文指出,交行股东所获派息和红股合共被征税10%,根据红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计算,股东实收股息仅每股0.008元,即变相缴税60%。
股东实收股息仅0.008元
今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明确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David Webb表示,交行股东每10股获派发1股红股,按照每股账面值人民币1元计算,即每持1股获派0.1股,缴税10%,对应每持1股就须上缴0.01元;同时,股东获派末期息每股0.02元,亦须缴税0.002元,共计缴税0.012元,相对于股息0.02元,其税率等于60%,股东实收股息现金仅0.008元。
虽然红股是免费派送予股东的股份,但若剔除股价因素,派发红股会摊薄每股盈利、每股派息,故投资者并未必得利。以交行为例,若不派发红股,股东实收九成的每股派息,即0.018元,但扣除红股税费后,股东实收仅四成的每股派息。
对交行而言,改派红股以留存盈利,可以避免核心资本不足,对公司利好,但对于香港投资者而言,改派红股显然“冇着数”。
汇控股息收入大幅缩水
根据交行2010年年报,持有交行H股19.05%或107.16亿股的汇控(005),虽获派约10.7亿股 H股,但实际的股息收入大幅缩水至8573万元。2009年底,汇控持有交行93.12亿股H股,按照当年交行派息0.1元计算,汇控除税后的股息收入达8.38亿元。
David Webb就此呼吁内地政府取消红股征税,同时希望所有居民企业(Tax-Resident Enterprises)不要派红股,因为“即摊薄权益,又白白将盈利给了政府”。
奇怪的是,交行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于亚利先前在业绩会上却说,派红股是顺应股东要求,“每次开股东会,他们都希望我们派股”。
有内地基金经理指出,原来内地股市存在一个不合理的现象,叫做“填权行情”,意思是除权后的股票在除权价上会发生一波上涨;因此,派发红股可能不会导致股价折让,“就好像把原本分成10份的蛋糕,分成11份,蛋糕却莫名其妙大了一圈”,如此一来,发红股对上市公司和股东来说“都很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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