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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华能国际: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
2011年9月27日(星期二)上午9时,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号华能大厦公司本
部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10,678,031,56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55,383,440股的75.9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受公司董事长曹培玺先
生委托,副董事长黄龙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公司董事
会秘书、公司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的议案》
同意:9,867,555,527股;反对:777,762,195股;弃权:0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9%。
三、律师见证情况
会议经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卞昊、杨悦莹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含
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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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员签字确认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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