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沪判决首起基金经理“老鼠仓”案
2011-10-11 08:15:14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花脸
发帖数:72054
回帖数:2180
可用积分数:17909211
注册日期:2011-01-06
最后登陆:2026-02-20
主题:沪判决首起基金经理“老鼠仓”案


案犯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日期:2011-10-11 作者:徐亢美 来源:文汇报


本报讯 (通讯员李鸿光 记者徐亢美)沪上首起“基金经理‘老鼠仓’案”日前一审判决,静安区法院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许春茂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10万元,上缴国库。

现年37岁的许春茂系“海归”派,硕士学位,有7年多基金从业经历。2006年7月起,他担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2009年3月4日起兼任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他在去年4月15日离职前,对上述两个基金的股票投资拥有决定权。

审理查明,自2009年2月28日起,在上述两个基金买卖股票情况的信息尚未披露前,他通过MSN通信、电话等方式指令原校友张某,利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入或卖出股票68只,金额达人民币9500余万元,非法获利达人民币209余万元。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