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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资格申请启幕
2011-10-17 07:00:00 本报讯 (记者 蒋娅娅)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导相关机构开展基金销售和相关申请工作。这意味着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资格申请进入实质阶段。
根据规定,符合《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拟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应当填写《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材料。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在每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更新 《基金销售机构基本信息表》,初次填报时间为2012年1月。而为保证审核与监管工作更为透明,所有基金销售资格申请和信息备案都需要网上电子化申请报送,同时,为防止投资人受到“非法”机构和人员的诈骗,有关部门将通过行业协会网站对合法机构和人员予以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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