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
昵称:股票我为王 |
发帖数:74822 |
回帖数:5844 |
可用积分数:14673344 |
注册日期:2008-02-24 |
最后登陆:2020-11-06 |
|
主题: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年12月30日01:3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1-31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集情况
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2月29日在海口市文华大酒店七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上官永强先生主持了会议。
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在2011年12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均有刊登。会议的召开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受托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217,198,6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6%。
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海南嘉天律师事务所高翔律师、张琳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的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该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217,198,6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法律意见
海南嘉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翔先生、张琳女士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本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