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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香港期货个人投资者蔡斌操控市场罪成罚50万
据香港信报报道,香港证监会于2009年9月首次对操纵香港期货市场的个案提出刑事检控,败诉后要求法庭重审,昨天获判胜诉,期货投资者蔡斌的五项罪名全部成立,判监禁六个月,缓刑两年,以及罚款50万元。由于罚款远低于被告的相关获利,证监会考虑就刑罚提出上诉。
证监会反败为胜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蔡斌于2007年2月至9月期间,其中五个交易日的上午开市前竞价时段,发出多个买卖盘,操纵国企指数期货合约和恒指期货合约的拟定开市价格,操纵交易获利94.935万元。拟定开市价格是用作有关期货合约的开市价。
两年后证监会起诉蔡斌,惟法庭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在无合理疑点的情况下,被告曾经在每一个有关的交易日操控拟定开市价格,东区裁判法院于2010年1月裁定蔡斌五项罪名不成立,之后证监会提出上诉。
案件于昨天重审后,法庭判蔡斌监禁六个月,缓刑两年,罚款50万元,并需要向证监会缴付调查费。
同时,法庭应证监会的要求,对蔡斌发出冷淡对待,未经许可,不得在上午及下午的开市前竞价时段内,直接或间接买卖期货合约,为期12个月。这犹如禁止蔡斌于期内参与本港期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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