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夏斌:私募基金应实行备案制
2012-02-29 08:20:38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花脸
发帖数:72055
回帖数:2180
可用积分数:17909341
注册日期:2011-01-06
最后登陆:2026-02-25
主题:夏斌:私募基金应实行备案制


2012年02月29日01:28来源: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本报实习记者 毛建宇

  《中国私募基金(2011)》新书发布会28日举行,国务院参事、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夏斌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正在修订的基金法对私募基金实行备案制。

  《中国私募基金(2011)》建议私募基金的监管应借鉴美国等发达市场的监管经验,重点放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准入制度、投资者的准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三个方面。在准入制度方面,借鉴美国等发达市场的监管经验,对私募基金的准入程序可以采取注册制和备案制两种方式;在投资者的准入方面,应确定严格的投资者准入条件以缩小和控制私募基金投资者的范围,从而降低行业风险;而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应根据私募基金的规模和市场影响力的不同,实行有区别的信息披露,对经过注册的大型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应有强制规定,包括资产总额、资产类型、杠杆率、风险评估等,对小型私募基金则不强制要求,但鼓励其披露信息。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