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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康佳A回应同业竞争说
深康佳A(000016.SZ)近日发布公告称,为了满足康佳集团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康佳集团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银行共申请综合授信额度73亿元的贷款,为期一年。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该贷款将用于深圳总部3.7万平米更新单元规划项目,这也和早先深康佳A控股股东承诺的“不和华侨城A(000069.SZ)产生同业竞争”事项相悖。
早前,深康佳A发布公告称,公司总部厂区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通过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原则同意:《更新单元规划》项目拆迁用地面积为 3.7万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 3.7万平方米,容积率建筑面积为 26 万平方米。 为集研发、办公、商业等多元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该授信贷款将用于更新单元规划项目建设,也就是深康佳A将转向经营商住用地、进军房地产市场之举。
早于1999年,深康佳A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整体上市时,曾经做出承诺:华侨城集团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发展与华侨城A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或者项目。
资料显示,2009年11月,华侨城集团主营业务实现整体上市。华侨城A经营范围中包括,房地产开发;自有物业租赁;酒店管理等。
康佳集团总裁办杨赛清指出,虽然未来深康佳A《更新单元规划》如投入运营,虽和华侨城A同为地产经营,但不存在同业竞争。
杨赛清表示,华侨城A主要经营高端地产开发,酒店租赁,而深康佳A却是涉及商业地产租赁,且其中大部分物业将用于自用。
证监会对于同业竞争有以下解释:同一大类行业内,从事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即可认定为同业竞争。
资料显示,华侨城A、深康佳A同属华侨城集团旗下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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