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债转股”或许是解决债务危机的双赢选择
2012-07-15 11: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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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债转股”或许是解决债务危机的双赢选择

做陶瓷制品生意的林先生投资了商业地产项目,从承租人宋先生手上转租了约5000平方米的毛坯商铺,打算经营以五金为主的专业市场。

  不料市场有变,林先生资金回笼困难,只能从宋先生那里借了200万元用于周转。可是专业市场的招商远没有达到预期,林先生也没有多余的资金可以投入了。在付不起第二年租金、还不上欠款的情况下,林先生收到了来自宋先生的律师函,要求林先生归还租金和欠款。身陷债务危机,还钱对林先生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在被告上法庭前,他应如何力挽狂澜呢?

  市场有变

  投资人变成债务人

  从2005年起至今,林先生一直在经营一家陶瓷制品企业。这家企业主要为A市及周边地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中、高档陶瓷地板和卫浴制品。

  近年来,由于A市房地产市场异常火爆,林先生的陶瓷制品企业也经营得红红火火,手上积累了一部分资金。林先生发现,他身边的朋友大都在进行多向投资,于是,林先生在自己的主营生意稳定后,也开始考虑投资其他生意。

  2011年年初,林先生看中了A市周边一处商业地产项目。经过与承租人宋先生的多次协商,林先生从宋先生手上转租了约5000平方米的毛坯商铺,想通过整体的规划与装修,再进行招商,以形成经营五金为主的专业市场。

  然而,市场情况出乎意料,同时,林先生自己经营的陶瓷品生意也受到严重影响,资金回笼困难。为了帮助林先生将商业地产项目进行下去,以避免整个市场的按时开业受到影响,宋先生又借了200万元给林先生,用于商铺的装修和招商。

  2012年年初,虽然林先生的市场已经装修完备并进行招商工作,但由于受大环境影响,再加上没有经营专业市场的经验,市场的招商进度远远没有达到预期,但投入到项目中的资金已无法收回,林先生也没有多余资金可以投入进去,第二年100多万元的租金不能按时支付给宋先生,宋先生借给他的200万元借款也无法偿还。

  2012年4月,林先生收到宋先生委托的律师所签发的律师函,要求林先生在收到该律师函的10日之内支付120万元的租金及违约金,并归还200万元的借款及利息,否则,宋先生将起诉至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解决该纠纷。

  身陷债务危机

  “债转股”是化解的双赢选择

  因已陷入财务困境,林先生没有资金支付租金和偿还借款。收到该律师函后,林先生和其委托的律师主动找到宋先生和其沟通,协商债务纠纷事宜。

  林先生和其律师先给宋先生设想了通过诉讼解决的方案及结果:因林先生经营的陶瓷品主业已陷入困境,没有资金和其他资产,林先生何时能走出经济困境也无法预期,宋先生就算赢了官司也无法从林先生处执行财产。林先生的律师提出了第二套方案,即对林先生所经营的商业地产项目进行财务核算,将部分股权转让给宋先生,宋先生以对林先生320万元的债权换取林先生在商业地产项目中的部分股权。考虑到即使上诉也无法从林先生处实现债权的风险,宋先生同意以320万元的债权换取林先生商业地产项目70%的股权,林先生仅保留了该商业地产项目30%的股权。

  通过这次“债转股”的债务处理,林先生不仅清偿了对宋先生的债务,而且也从已陷入困境的地产项目中摆脱出来。宋先生虽然没有得到现金清偿,但也通过另一种方式实现了债权。

  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上,可能会出现一些暂时性或严重的财务困难,致使资金周转不灵,难以按期偿还债务。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作为债权人,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并不是其最好的选择。债权人可以通过与债务人相互协商,以债务重组的方式,债权人作出某些让步,使债务人减轻负担,渡过难关。作为债务重组的方式之一,“债转股”的方式,在某种情况下,成为化解债务人的债务危机,实现债权人的债权的双赢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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