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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远兴能源: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远兴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审议 的《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过程中,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理要求和意见。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前提下,采 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积极的分红政策,能 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签字: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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