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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8月13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陈良贤董事主持,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达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选举陈良贤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主席、公司法定代表人;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陆亿元,期限壹年。 (2)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伍千万元,期限贰年。 授权公司董事总裁张水鉴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申请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 (1)同意为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50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对此提供反担保。 (2)同意广西中金岭南矿业公司向中国银行来宾分行申请8000万元的中长期技改专项借款,向中国银行来宾分行申请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向中国建设银行来宾分行申请3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公司为该1.45亿元借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广西中金岭南矿业公司为该借款提供反担保,同时广西中金岭南矿业公司其他两股东将其持有的广西中金岭南矿业公司部分股权质押给本公司作为反担保,质押期限为3年。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2-32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2〕204号)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申请担保的议案》,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未发现公司对外担保有不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审议《2012年上半年套期保值情况报告》,报告期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均严格遵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未发现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有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此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2-34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8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申请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 1、同意为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50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对此提供反担保。 2、同意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来宾分行申请8000万元的中长期技改专项借款,向中国银行来宾分行申请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向中国建设银行来宾分行申请3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公司为该1.45亿元借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该借款提供反担保,同时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两股东将其持有的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质押给本公司作为反担保,质押期限为3年。 此次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大工业区锦绣西路2号 法定代表人: 李夏林 注册资本:11,535.80 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持股90.01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高能电池材料、纳米材料、功能材料、稀贵金属等新材料、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无汞锌粉。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9,861.96万元,负债 20,369.51 万元,净资产 9,492.45 万元,资产负债率 68.21 %。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33,138.54 万元,负债 17,524.09 万元,净资产 15,614.45 万元,资产负债率 52.88 %。 截至2012年6月30日,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人民币 31,937.2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7,148.77万元,净资产14,788.46万元,资产负债率 53.70 %。 2、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广西武宣县桐岭镇湾龙村 法定代表人:马国秋 注册资本:2,812.50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持股75%,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 铅锌矿开采销售;铅锌矿、重晶石、硫铁矿加工、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广西矿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7,583.66万元,负债8,367.67万元,净资产9,215.99万元,资产负债率47.59%。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广西矿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5,037.59万元,负债13,230.56万元,净资产21,807.03万元,资产负债率37.76 %。 截至2012年6月30日, 广西矿业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人民币 33,180.22 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1,745.72万元,净资产21,434.50 万元,资产负债率 35.40%。 三、担保主要内容 1、公司为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50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对此提供反担保。 2、广西中金岭南矿业公司向中国银行来宾分行申请8000万元的中长期技改专项借款,向中国银行来宾分行申请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向中国建设银行来宾分行申请3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公司为该1.45亿元借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广西中金岭南矿业公司为该借款提供反担保,同时广西中金岭南矿业公司其他两股东将其持有的广西中金岭南矿业公司部分股权质押给本公司作为反担保,质押期限为3年。 四、董事局意见 本公司董事局经研究,认为该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续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发生对外担保9,900万元,累计解除担保 6,050万元。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折人民币19,400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全都是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2-33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8月13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志文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达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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