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包钢稀土-垄断和政策下的新星
2008-08-04 13: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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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包钢稀土-垄断和政策下的新星

 稀土基本面:全球 96.77%的稀土矿来自中国,来自别国的冲击并不明显,所以我们认为中国稀土供给的绝对优势在一定范围内仍将保持。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稀土消费国,其稀土消费量占世界稀土消费量的比重逐年增加,从 2000-2007年该比值已由 24%上升至 56%,已占据全球稀土消费的半壁江山。与此相对应,这 7年时间内,中国对稀土的消费增速也较快,复合增长率为 20.86%,但波动性也较大,比如 2003 和2005年的增速分别为 34%和 55%。

  国内面临的问题:近20多年对稀土资源的过度开采,以及世界稀土新矿藏的不断发现,使我国的稀土储量占世界总储量的比重不断下降,我国稀土资源大国的优势正在逐渐削弱。在稀土生产方面,尽管我国的稀土分离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但存在着生产企业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产品结构不尽合理,且资源利用率低、能耗高、污染严重。

  在稀土出口方面,产品附加值低,出口创汇值不高,我们还没有掌握稀土产品的定价权,特别是由于无序竞争、低价竞销,造成出口量越来越多,而价格却越来越低,让外国人从中渔利。

  在稀土应用方面,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日本是一个没有稀土资源的国家,但却是全球最大的稀土消费国之一,占世界稀土应用总量近30%的份额,同时,日本也是目前世界上应用稀土实现附加值最高的国家,用于高新技术领域的稀土占到其总用量的90%以上;美国也是世界上的稀土应用大国,用于高新技术领域的稀土占到其总用量的77%。而我国稀土主要是应用在传统领域中,应用在高新技术领域中还不到50%,特别是在稀土新材料领域,我国几乎没有自主知识产权

  国家对稀土行业的扶植:从1998年起,国家对稀土产品出口实行配额管理制,每年规定稀土出口配额总量,公布稀土出口企业名单;从2005年5月1日起,国家取消了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对稀土冶炼分离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从2005年5月19日起,将包括稀土原矿在内的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从2006年11月1日起,对稀土矿产品、稀土化合物等加征出口暂定关税,税率为10%,并将41种稀土金属、合金、氧化物和盐类等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从2007年6月1日起,对稀土金属、氧化铽、氧化镝等产品开征10%的出口关税,对稀土矿产品的出口关税由目前的10%提高到15%;从2006年起,国家全面整顿和规范稀土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在全国停止发放稀土采矿许可证,提高稀土企业准入门槛,并从源头抓起,对稀土资源实行保护性开采,控制矿产品开采总量;从2007年起,国家对稀土生产由指导性计划改为指令性计划;国家进一步加强了环境监管,环保要求“三同时”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国家还编制了《稀土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了《稀土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和稀土行业标准等。实践表明,国家对稀土产业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凸显,在有效保护稀土资源、规范市场运作秩序、控制稀土产品出口量和维持稀土产品的高价格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国家还将继续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控制宝贵稀土资源的过度开采,避免盲目投资造成的产能过剩、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促进稀土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和稀土行业挂钩上市公司仅 包钢稀土(行情 股吧) 一家。

  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所属的白云鄂博铁矿拥有全球稀土资源的62%,其在稀土行业具有绝对垄断地位。

  公司1季度主营收入同比增长8.5%,净利润同比增长110.11%。有色金属一季度表现明显强于其他同行业个股。垄断以及国家政策扶植,后期发展空间巨大。前期公司“停产保价”策略更显示出公司在稀土行业的说话权。给予“买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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