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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石化:二期转债获批 买入评级
公司公告称,7月9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300亿元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点评:
1.300亿元可转债项目基本情况2011年10月,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说明》,随后在2012年10月将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300亿元可转债的整个过程可以概括为:
(1)2011年8月,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2)2011年10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可转债议案;(3)2012年3月,证监会有条件通过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4)2012年10月,董事会通过将发行可转债的决议案延长十二个月;(5)2013年5月,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延长发行可转债股东大会决议案有效期的议案;(6)2013年7月,公司收到证监会关于核准公司发行300亿元可转债的批复。
根据2011年8月,公司通过的《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可转债发行规模不超过300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可转债票面利率不超过3%;转股期限为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00亿元可转债发行所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山东LNG项目等8个项目(具体如下表)。这些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经开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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