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浙江医药: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9-21 16:34:41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高级金融分析师
昵称:小女子
发帖数:13443
回帖数:1878
可用积分数:5913365
注册日期:2008-03-23
最后登陆:2024-11-07
主题:浙江医药: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临 2013—026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9月16日下午,在杭州莫干山
路511号梅苑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3,524,02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9.13%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春波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是否
议案内容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通过
公司2013年半年度资本公
1 203,524,024 100% 0 0 0 0 是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关于修改《浙江医药股份有
2 203,524,024 100% 0 0 0 0 是
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以上议案2为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事务所朱玉婷、李琳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
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国浩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9 月 16 日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