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中信海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9-28 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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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信海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转债代码:127001 转债简称:海直转债

编号:2013-041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13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已
于 2013 年 9 月 16 日发送各位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 15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 15 名。公司董事长毕为主持会议,公
司监事李培良、井学军,董事会秘书徐树田和财务负责人陈宏运等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及表决,
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赵祉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赵祉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赵祉胜基本情况如下:
赵祉胜,男,53 岁,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国外
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国海洋航空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中海工程建
设总局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和公司董事。曾任海
军后勤部政治部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海军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政治部副主
任、华海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海洋航空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
书记、纪委书记;中海工程建设总局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管委会主任。
赵祉胜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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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壹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
额度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3 年度授信额度 16.5 亿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基础上,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区支行申请壹亿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期限为 12 个月,用途为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以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偿还。上述授信额度以中国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
体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授权公司总经理按照审议通过的方案负责办理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区
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使用有关事宜,并可以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灵活选择借款金
额、币种及进行相应的外汇汇率或利率锁定工作。
(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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