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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集集团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
兹载列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仅供参阅。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3-04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本公司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3年8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CIMC] 2013—032)。
2、召开时间:
2013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2:30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徐敏杰副董事长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616,088,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005%。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36,453,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288%。
3.H股股东出席情况:
H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179,635,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64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分别通过了各项议案。各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补选吴树雄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 1,616,088,735 1,613,558,965 99.8435 2,529,770 0
与会A股股东 436,453,010 436,453,010 100.0000 0 0
与会H股股东 1,179,635,725 1,177,105,955 99.7855 2,529,770 0
2、审议《关于补选何家乐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代表股东的监事的议案》: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 1,616,088,735 1,615,082,753 99.9378 1,005,982 0
与会A股股东 436,453,010 436,453,010 100.0000 0 0
与会H股股东 1,179,635,725 1,178,629,743 99.9147 1,005,982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问、袁乾照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备查文件
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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