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沙隆达A:关于要约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不得撤回要约的特别提示公告
2013-11-09 21: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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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沙隆达A:关于要约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不得撤回要约的特别提示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要约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不得撤回要约的
特别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13年10月8日向Celsius Property B.V.(以下简称 “收购
人”)出具的《关于核准Celsius Property B.V.公告湖北沙隆达
股份有限公司B股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75
号),收购人于2013年10月11日公告了《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
司B股要约收购报告书》,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Celsius
Property B.V.调整要约收购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B股价格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3]1350号)于2013年10月26日公告了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B股要约收购报告书(修改稿)》。
根据《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B股要约收购报告书(修改
稿)》,本次要约期限共计32个自然日,自2013年10月11日至
2013年11月11日。其中,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
(即2013年11月7日、8日、11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
的接受。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明确相关操作要求,根据相关规
定,本公司再次做出以下特别提示:




1
1.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即2013年11月7
日、8日、11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2.由于B股交易实行T+3交割,因此投资者于2013年11月7日
(含当日)之后买入的不能申报预受收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阅读收购人于2013年10
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沙隆达
股份有限公司B股要约收购报告书(修改稿)》全文及相关提示公
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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