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2014年储蓄国债发行额度管理办法印发
2014-03-04 11: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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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4年储蓄国债发行额度管理办法印发

2014-03-04 10:51 来源:证券时报
财政部网站4日消息,为加强储蓄国债发行额度管理,促进储蓄国债顺利发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2014年储蓄国债发行额度管理办法》。
全文如下
2014年储蓄国债发行额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储蓄国债发行额度管理,促进储蓄国债顺利发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储蓄国债指储蓄国债(电子式)和凭证式国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4年储蓄国债(电子式)和凭证式国债发行额度分配管理。国债发行通知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额度分为基本代销额度和机动代销额度,分别按照计划分配和竞争性抓取的方式分配给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凭证式国债发行额度按照计划分配方式分配给承销团成员。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储蓄国债(电子式)基本代销额度比例和凭证式国债代销额度比例分别指,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分配储蓄国债(电子式)基本代销额度和凭证式国债发行额度时,使用的各承销团成员占比。
第六条 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以半年为周期,分别调整各承销团成员储蓄国债(电子式)基本代销额度比例和凭证式国债代销额度比例。调整结果分别在2014年上半年和下半年首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和凭证式国债发行通知中公布。
第七条 调整各承销团成员储蓄国债(电子式)基本代销额度比例和凭证式国债代销额度比例,分别以前半年(即2013年下半年或2014年上半年,下同)储蓄国债(电子式)和凭证式国债销售数据为依据。
第八条 储蓄国债(电子式)和凭证式国债销售数据,分别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债登记公司)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统计报表数据和中国人民银行汇总整理的承销团成员凭证式国债发售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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