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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航原财务部长一审判死缓
以南航名义“委托理财”,金额逾40亿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对南方航空委托理财巨额亏空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南方航空集团总公司原财务部长陈利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南航集团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彭安发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汉唐证券公司及其广州总部原负责人韩晓军因单位行贿罪,被分别处以50万元罚金和5年有期徒刑。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8月,陈利明、彭安发与南航集团原总经理颜某某商定,利用该集团的银行信用贷款,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有固定回报的投资理财业务。三人决定,向银行申请办理理财所需贷款、与证券公司洽谈理财条件、签订协议等具体事宜,均由颜某某授权陈利明办理,由彭安发负责监管。 2001年8月至2005年6月间,陈利明以南航的名义在汉唐证券等公司处“委托理财”,金额高达43.522亿元。同时,陈利明利用职务便利,收取汉唐证券以“顾问费”名义给予的贿赂款;侵吞南航委托理财应收取的固定收益款,据为己有;并单独或伙同彭安发挪用银行信用贷款供个人和朋友使用。 据悉,2005年上半年,国家审计署在对南航集团进行审计时发现,南航集团将数亿元委托理财资金留在汉唐证券,而汉唐证券当时却因经营管理混乱,出现巨额亏损并大量挪用客户保证金而被勒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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