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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玻一季报每股盈利0.0593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82,894,670 1,456,792,882 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3,051,443 107,660,977 1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08,589,698 90,472,570 20.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0,191,987 289,618,073 -68.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93 0.0519 14.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93 0.0519 14.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 1.57% -0.0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285,641,383 15,078,866,777 1.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179,819,319 8,047,894,139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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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出售资产情况 2013年9月27日经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金时代投资顾问(深圳)有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南玻浮法玻璃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9.18亿元。同时,金时代承诺向深圳浮法支付代偿债务款3.3亿元。本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6 次股权转让的实现,预计产生投资收益约2.9亿元,将对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带来积极的影响。 该交易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3年9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出售资产公告》。 2、短期融资券 2012年8月6日,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发行额度为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2013年1月1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3年第1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11亿元、有效期截至2015年1月25日的短期融资券注册。该短期融资券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2013年3月7日,公司发行了总额为11亿元、期限为一年的短期融资券,并已于2014年3月6日兑付完成。 2013年4月23日,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和发行短期融资券,总金额(含已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金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2013年12月2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3年第74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11亿元、有效期为2年的短期融资券注册。该短期融资券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公司于2014年3月14日发行了总额为5亿元、期限为一年的短期融资券,剩余总额为6亿元、期限为一年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时间待定。 有关资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以及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查阅。 3、股权激励事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3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该激励计划采取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形式,按照一次授予方式,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不超过9,000万份南玻A股限制性股票,拟获授对象在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下方可获授限制性股票。该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8个月,自授予日起前12个月为锁定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解锁期内,若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不超过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30%、30%。该激励计划尚须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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