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险资运用关联交易需在10工作日内发布信息披露公告
2014-05-22 21:02:38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算股神
发帖数:45380
回帖数:32107
可用积分数:6235234
注册日期:2008-06-23
最后登陆:2022-05-19
主题:险资运用关联交易需在10工作日内发布信息披露公告

为规范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中国保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简称“准则”)。其中规定,保险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关联交易,应当于签订交易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无交易协议的,自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在保险公司网站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发布信息披露公告


准则所指关联交易包括,在关联方办理银行存款(活期存款除外)业务;投资关联方的股权、不动产及其他资产;投资关联方发行的金融产品,或投资基础资产包含关联方资产的金融产品;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关联交易行为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