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杭州否认商品房“限降” 强调升或降均需透明
2014-05-24 20:33:06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大牛股
发帖数:113071
回帖数:21911
可用积分数:100262585
注册日期:2008-02-23
最后登陆:2026-09-30
主题:杭州否认商品房“限降” 强调升或降均需透明

 新华社杭州5月23日专电(记者岳德亮)杭州市物价局、市住保房管局23日发布消息称,该市近期出台的一些措施是为了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并不是个别媒体所说的限降行为。
  此前,杭州市物价局、市住保房管局发布规定称,新建商品住房降价或优惠促销应做到规范有序,降价和优惠促销时,应做到范围明确、规则透明、幅度合理,清晰标示原备案价格、现销售价格、活动期限。“如果降价幅度超过15%,就属于随意调整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重新向物价部门申报备案。”杭州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说。
  杭州市物价局、市住保房管局还指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后,销售现场标示价格和申报备案价格、网上公示价格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调整,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备案价格。提高销售价格的,需重新备案公示,未经备案公示或调价理由不充分的,不得提高销售价格。对未售房源销售价格明显偏离原备案价格的,需要重新申报备案。
  杭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规定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针对的是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销售现场标示价格和申报备案价格、网上公示价格不一致,申报价格虚高,申报备案后随意调整价格以及发布使人误解的价格信息误导购房者等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根据建设成本及市场供求等情况调整价格,我们会根据开发企业的调价申请及时进行办理。”杭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完)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