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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安与广汽友好解决“撞标案”
信息时报2014年6月26日报道 信息时报记者 马海燕
由于商标相似,广汽和长安都上了一回“头条”。事情起因在于“V”型商标,“V”型商标由于长安应用在旗下车型上,直至向国家商标局申请被驳回时,才发现其商标与广汽乘用车储备商标高度相似。一时“恶意抢注”、“内讧”、“索要1亿元转让费”等传言纷纷扬扬。上周二(17日),广汽乘用车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事件进行澄清。
双方已经达成共识
据记者了解,原来早在2009年,广汽乘用车成立时,面向公众征集品牌标示,从一众作品中选出7个,向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除现在使用的“G”标准之外,还有“V”标,“V”标将作为后续品牌车型的优先标识。
在商标注册类型中,广汽拥有“V”标属于第37类零部件和第39类运输储藏用途。长安注册“V”标则属第12类运输工具和第35类广告销售用途。长安一旦要将“V”标用在售后、零部件、物流等领域,将侵犯广汽乘用车的权力;不在这些领域使用“V”标,则容易造成运营体系的不统一。事件发生后,双方高层在短时间内便达成共识,友好处理这一事件。
长安汽车(微博)换标四年以来,销量持续攀升。今年1~5月,长安共销售30.16万辆,跻身自主品牌销量冠军。“V”标在消费者心中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而对于广汽乘用车而言,“V”型商标仅仅只是储备商标,仍未宣传推广。
转让费用于公益
广汽乘用车产销规模略逊于长安,但增幅极为可观。今年1~5月,广汽传祺销量突破4.2万辆,较去年同期增长55%,今年产销有望突破13万辆。
广汽和长安目前同时对坊间流传的“1亿元转让费”均进行了否认。双方将启动评估流程,最终的转让价格,将视评估而定。发布会上,广汽表示,如果最终转让商标,所得转让费将全部用于公益活动。此次事件,在汽车界也开创先河:竞争对手之间,尤其是自主品牌间,不会只有你死我活,还能和平共处,相互促进。
在目前的市场形势下,自主品牌更该放下以前成见,加强彼此之间合作,自主品牌如再内讧,只会让合资品牌坐收渔翁之利。
记者观察
还好是自家兄弟
这一事件也给自主品牌提了个醒。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商标之于车企,重要性不亚于粮草。幸好此时发生于两个国企之间,如自家兄弟,好好商量就是了。一旦商标掌握在国外汽车巨头手中,事情恐怕没那么容易解决,这也不是没有先例,上汽收购罗孚,但最终商标权在福特手上,上汽去找福特,福特宁可砸在自己手上,也不愿转让。当然也不能说福特错,商场如战场,就看你的观点和角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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