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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配]南方航空:201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时间:2014年07月24日 17:33:32 中财网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4-020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分红 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股息方式,每股派发现金股 息人民币0.04元(含税)。 ● 扣税后派发现金股息: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股 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038元;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036元。 ● 除QFII以外的其它非居民企业股东和居民企业股东(含 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发放现金 股息为每股税前人民币0.04元。 ● 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30日 ● 除息日:2014年7月31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7月31日
一、利润分配方案批准情况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4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4年6月27日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次分红派息方案按公司总股本9,817,567,000股计算,向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04元(含税),共分派现 金股息人民币392,702,680元。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 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1、对于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公司暂按5%的税率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038 元。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 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 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5%。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 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 付登记公司,登记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 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9]4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由公司 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股息 为每股人民币0.036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 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 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除前述QFII以外 的其它非居民企业股东(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应参考《企业所得 税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自行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所得税, 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为每股税前人民币0.04元。
3、对于属于《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A股股 东(含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发放现金股 息为每股税前人民币0.04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30日
除息日:2014年7月3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7月3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除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航集团”)、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A股股东的现金股息由公司 委托登记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 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 部领取现金股息,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 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南航集团、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的现金股息由公司直 接发放。
六、咨询联系方法
咨询联系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8号
联系电话:020-86124462
联系传真:020-86113311
邮政编码:510405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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