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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华谊兄弟: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4 年 10 月 9 日(星期四)上午 11: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竺温榆河楼台段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丁琪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 2014 年 10 月 8 日至 2014 年 10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10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 149 人,代表股份 387,234,40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288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11 人,代表股份 384,070,3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032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138 人,代表股份 3,164,022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2556%。 四、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投资控股“GDC 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审议议案 1 时,关联股东虞锋、胡明予以回避表决,议案 1 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为:386,140,907 股 同意 385,363,1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986%; 反对 135,1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0%; 弃权 642,6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4%。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225,5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61%;反对 135,1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0%;弃权 642,6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4%。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关于华谊兄弟国际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6000 万美元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6,438,5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945%; 反对 135,1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9%; 弃权 660,7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6%。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300,9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49%;反对 135,1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9%;弃权 660,7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6%。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华谊兄弟娱乐投资有限公司为华谊兄弟国际有 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6000 万美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6,433,1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930%; 反对 140,0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 弃权 661,2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295,5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35%;反对 140,0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661,2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8%。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华谊兄弟国际有限公司申请 6000 万美元贷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审议议案 4 时,关联股东王忠军、王忠磊予以回避表决,议案 4 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为:14,096,807 股 同意 13,299,6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4.3451%; 反对 135,9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41%; 弃权 661,2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0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299,6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451%;反对 135,9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41%;弃权 661,2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08%。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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