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佛山照明一审败诉案已全部上诉
2015-04-06 13: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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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佛山照明一审败诉案已全部上诉

证监会查处证券欺诈进行得热火朝天,而中小股民维权案也进行的如火如荼。备受各界关注的中小股东诉佛山照明(000541,股吧)(00054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近日又有新动向。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了解到,佛山照明一审败诉案件已经全部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而案件的二审也将于下周开庭审理。

  二审下周四开庭审理

  记者从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处获悉,二审将于4月9日上午9点半在广东高院开庭审理。

  资料显示,佛山照明于2013年3月6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1号 )。该处罚决定书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当事人佛山照明、钟信才等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

  数以千计的投资者随后提起民事诉讼索赔,总金额则以亿为单位计算,成为近年来最大的股民维权案。在此次二审之前,已有数批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11月14日,刘国华律师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拿到了佛山照明案的一审判决,首批起诉的929名股民在一审中胜诉。

  据法院一审判决称:“被告佛山照明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赔偿共计5931万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2157108元,由被告负担1004367元。”

  多数股东错失诉讼机会

  其后,佛山照明就已判决的案件全部上诉至广东高院,而一部分原告也提起了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可能性较大。”刘国华律师昨日向记者表示。

  与此同时,继续有新的维权投资者参与进来。佛山照明于今年3月16日收到广州中院发来的法律文书,广州中院已立案受理原告519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要求佛山照明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上述519人索赔金额为人民币7057.64万元及港币69.94万元,其中起诉公司及部分时任公司董事、高管的金额为人民币245.86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于今年2月10日发起了针对佛山照明的索赔维权行动,并在大约10个工作日内征集到了74名投资者参与到针对佛山照明的索赔行动。从人数上看,74名投资者约占新增519名投资者的14.26%。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今年3月6日,关于佛山照明虚假陈述索赔的诉讼时效已经到期。这也意味着,之前没有参与起诉的投资者已经无法再起诉。从最近一期更新的信息来看,广州中院一共立案受理的案件数量为两千多件,而在佛山照明造假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16万名,也就是说这16万名股东中只有约百分之一的人参与了索赔维权行动,大部分股东错失了诉讼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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