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重庆路桥: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5-06-22 14: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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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重庆路桥: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日期:2015-06-20附件下载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4-036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税前每股现金红利 0.082 元,扣
税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为人民币 0.0779 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股东为人民币 0.0738 元,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红利为人民
币 0.0738 元。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6 月 29 日
除权(除息)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4 年度
1
(二)发放范围:
截至 2015 年 6 月 29 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4 年年末股本总数
907,742,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 0.82 元 (含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
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7,443.4844 万元,本年净利润结余作为未
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
有关规定,公司暂按 5%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后进行发放,每股实际派发现金
红利为人民币 0.0779 元。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
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
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
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
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
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
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5%。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
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


2
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
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 0.0738 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
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
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
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
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4]81 号)执行,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0.0738 元。
4、对于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
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082 元。


三、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6 月 29 日
除权除息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6 月 29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3
1、公司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
有本公司股票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2、除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本次利
润分配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
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领取现
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
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一)咨询地点:公司投资管理部。
(二)联系电话:023-62803632;
(三)联系传真:023-62909387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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