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远兴能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补充公告
2015-08-01 15: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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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远兴能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049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7月29日,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5),部分要素未充分披露,因交易所要求,现补
充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化学”)向工商银行桐柏县支行、民生银行南阳分
行、建设银行桐柏县支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总计34,5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公司按100%股权比例为中源化学上述贷款提供担保,中源化学另一股东中国
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未提供担保,为防控风险,经中源化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同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协议书》。

中源化学截止2014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68.38亿元,净资产35亿元,未分配
利润17.27亿元,2014年度净利润5.82亿元,具有反担保的实际能力,担保风险
可控且反担保具备可执行条件。

具体明细如下:

1、为中源化学9,500万元综合授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拟向工商银行桐柏县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5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9,500万元,期限
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鉴于中源化学另一股东中国石化集
团河南石油勘探局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经中源化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公司为中源化学提


供的9,500万元担保。

2、为中源化学10,000万元综合授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拟向民生银行南阳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0,000万元,期
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鉴于中源化学另一股东中国石化
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不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经中源化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公司为中源化学
提供的10,000万元担保。

3、为中源化学15,000万元综合授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拟向建设银行桐柏县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5,000万元,期
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鉴于中源化学另一股东中国石化
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不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经中源化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公司为中源化学
提供的15,000万元担保。

此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安棚镇

3、法定代表人:贺占海

4、注册资本:77,0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8年8月6日

6、经营范围:天然碱开采;碳酸钠及碳酸氢钠的加工、碱类产品经营,进
出口业务;自产除盐水、蒸汽、母液的销售;日用小苏打(非药品、食品类)的
销售;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和
相关技术,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7、与公司关联关系:中源化学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2,916.7

81.71%

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

14,083.3

18.29%

合计

77,000

100%



中源化学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科目

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15年3月31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683,787.35

769,903.33

负债总额

333,809.87

404,642.48

净资产

349,977.48

365,260.85

营业收入

265,485.64

64,083.32

利润总额

76,570.69

19,841.61

净利润

58,167.60

15,037.7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34,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1、为中源化学贷款担保,用于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
运转的有效措施。

2、中源化学是国内最大的天然碱加工企业,拥有成熟的天然碱开采及加工
的核心技术以及多项国家专利及科技成果。相对其它生产工艺,由天然碱生产的
纯碱、小苏打产品具有绿色环保、成本低廉的明显竞争优势。

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
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中源化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中源化学截止2014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68.38亿元,净资产35亿元,未分配利润


17.27亿元,2014年度净利润5.82亿元,具有反担保的实际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且反担保具备可执行条件。

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为0万元;提供的反担保为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240,757.5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为
45,20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285,957.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7.2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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