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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美菱股份关于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量为12,543,559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08 年10月28日。
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情况
1、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美菱电器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所持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A股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美菱电器10股A股流通股将获得1.5股股份的对价安排;对价安排执行完毕后,美菱电器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四川长虹、长虹集团、美菱集团共同承诺:若美菱电器2006年较2004年度和2005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率、2007年较2006年净利润增长率、2008年较2007年净利润增长率平均低于30%(以该期间美菱电器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四川长虹、长虹集团与美菱集团将追加对价安排。
追加对价数量按照现有A股流通股股份每10股追加1股,追加执行对价安排的股数为15,153,034股。四川长虹承担其中的5,525,985股,长虹集团承担其中的4,648,297股,美菱集团承担其中的4,978,752股。用于追送对价的股份,已经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临时保管冻结。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时间及方案实施时间
2007 年8月6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2007 年8月24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有关锁定期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委托了公司董事会向交易所和登记公司申请在上述限售期内对其所持原非流通股份进行锁定,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在对应的限售期内没有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该部分股份。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2,543,559股。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08 年10月28日。
3、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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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本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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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招商证券的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合肥美菱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合肥美菱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项
1、垫付对价偿还情况说明
2008 年10 月10日,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春园温室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久灵经贸有限公司、安徽省宁国天成电器有限公司、温州市长江电器开关厂、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安徽省歌舞剧院、天津津益联合公司13家限售流通股股东委托本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了垫付对价偿还事宜,该家限售流通股股东可申请其所持股份上市流通。
2、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 解除限售股份申请表
2、 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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