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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交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指引
据上交所网站12月3日消息,为规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条件确认行为,维护债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中指出,发行人、承销机构应当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且发行对象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另外,发行人、承销机构应当通过本所电子申报系统提交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申请文件包括,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申请书、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决议并附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承销机构核查意见、发行人最近2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1期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并注明是否经审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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