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美国对中兴等企业便携式电子设备发起“337调查”
2016-05-06 13:36:14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花脸
发帖数:72476
回帖数:2188
可用积分数:18028436
注册日期:2011-01-06
最后登陆:2026-10-13
主题:美国对中兴等企业便携式电子设备发起“337调查”

2016-05-06 12:51:14 来源:中国证券网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5日宣布,对中兴、联想、索尼、三星等多家全球知名电子企业在美销售的部分便携式电子设备产品发起“337调查”,以确定它们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据新华社5月6日报道,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说,涉案产品是包括智能手机在内的、可播放用户存储媒体文件的便携式电子设备,调查对象包括中兴、联想、索尼、三星、LG、HTC、黑莓、摩托罗拉。

  声明说,新加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美国分公司今年3月24日提出申诉,指控美国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上述便携式电子设备产品侵犯了该公司专利,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

  所谓“337调查”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后经历数次重大修订。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控告,也可开展涉及盗用商业机密、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内容的调查。“337调查”的调查对象不仅包括外国企业,也可涉及美国本土企业。

  根据有关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启动“337调查”后,必须在45日内确定终裁的目标时间,并尽快完成调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内作出裁决。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令,这意味着涉案产品将彻底丧失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

  随着中美之间贸易往来增多,近些年中美之间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也在增多。针对这一情况,专家已经指出,中国企业在走向国际市场的时候,首先要做好知识产权布局,积极在海外申请专利,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其次,要善于并且敢于运用知识产权规则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来应对各种知识产权纠纷。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