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佛山照明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2016-05-21 15:12:59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大牛股
发帖数:112595
回帖数:21874
可用积分数:99853910
注册日期:2008-02-23
最后登陆:2025-06-16
主题:佛山照明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股票代码:0 0 0 5 4 1(A 股) 2 0 0 5 4 1(B 股)

  公告编号:2016-02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

  01 民初 5-16 号《传票》、《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原告 12 人(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本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

  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广东证监局就本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 2013 年 3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4)。

  原告共计 12 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上述 12 件案件索赔金额为人民币 2,733,560 元。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的其他

  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目前,上述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但未开始审理。本公司将积极参加诉讼,并依法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因案件未开始审理,目前还无法确定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传票

  2、《民事起诉状》12 份

  3、应诉通知书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17 日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