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000736非流通股东承诺,,,承诺最低减持价格:20.00
2009-02-23 20: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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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000736非流通股东承诺,,,承诺最低减持价格:20.00

◇非流通股东承诺
◇非流通股东承诺
承诺最低减持价格:20.00
详细承诺:
  锁定,追加对价                            
非流通股持股锁定承诺: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重庆渝富公司和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重庆
  实业股份在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期限届满后,重庆渝富公司
  和其他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占重庆
  实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超过5%;在24 个月内不超过10%。    
  重庆渝富公司的特别承诺事项                      
  1、以豁免重庆实业人民币壹亿元债务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    
  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积极实施重庆实业的债务重组,如果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在2007 年12 月31 日之前实施完毕,则重庆渝富公司在2007 年12 
  月31 日前再豁免重庆实业人民币5,000 万元债务;如果重庆实业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未能在2007 年12 月31 日之前实施完毕,则重庆渝富公司在重庆实业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当年再豁免上市公司5,000 万元债务。          
  中住地产的承诺事项                          
  1、股份锁定                             
  中住地产特别承诺,其在本次定向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
  日起的三十六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代为垫付承诺                           
  中住地产承诺:对于表示反对或未明确表示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非流通股股
  东,中住地产将按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参加股权分置改革而应向流通股股东执行
  对价安排的数量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
  市流通,应当向中住地产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中住地产的书面同意。  
  其他特定对象的承诺事项                        
  1、其他特定对象承诺,以其通过本次认购增发股份取得的重庆实业股份和其他
  非流通股股东(除重庆渝富以外)一起向流通股股东送股,即其他特定对象和其
  他非流通股股东(除重庆渝富以外)共同向流通股股东赠送2,600,000 股,流通
  股股东每10 股获付重庆实业流通股份1 股。其他特定对象按上述方式赠送的股
  份总数为2,278,522 股。                        
  2、其他特定对象获得的新增股份自登记至名下之日起的12 个月不上市交易或转
  让;其中,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在5%以上的其他特定对象,24 个月内在证券
  交易所挂牌出售的所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36 个月内在证
  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所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     
追加对价承诺:
  1.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于2007年12月31日之前实施完毕,则中住地产追送股份
  的触发条件为:重组后的重庆实业200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低于3,000
  万元; 或者200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低于4,200万元;或者2009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低于15,000万元。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于2008年12月31
  日之前实施完毕,则中住地产追                     
  送股份的触发条件为:重组后的重庆实业200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低于
  4,200万元; 或者200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低于15,000万元。    
  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于2007 年12 月31 日之前实施完毕,则重组后的重庆实
  业2007 年、2008 年、2009 年三年中任何一年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则中住地产
  承诺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公告该年年度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执行追送对价安排一
  次。如果2007 年、2008 年、2009 年三年均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则中住地产同
  意执行追送对价安排三次。                       
  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于2008 年12 月31 日之前实施完毕,则重组后的重庆实
  业2008 年、2009 年两年中任何一年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则中住地产承诺在上市
  公司董事会公告该年年度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执行追送对价安排一次。如果20
  08 年、2009 年两年均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则中住地产同意执行追送对价安排两
  次。                                 
  每次追送股份总数为1,300,000 股重庆实业A 股股份,相当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前,以公司流通A 股总数26,000,000 股为基础,每10 股追送0.5股。  

【4:相关信息】
  *该处只保留最新5条最新新闻,需要详细查看更多请登录www.windin.com万点查
看。                                   

◇2005-12-29      ST重实:ST重实高管:重组不成功我们不拿工资     
  虽然已经觅得新重组方重庆渝富,ST重实的破产警报仍未解除,公司目前诉讼缠身
,银行账号、资产仍然处于冻结状况。窘境如何突破?全体高管提出,重组不成功不拿
工资,并向债权人作出17项承诺。                      
  据ST重实今日公告,公司于2005年12月27日召开董事会,全票同意调整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并通过重庆实业致德隆债权人委员会之对重庆实业拥有债权的债权银行
的《承诺函》的预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ST重实目前的实际情况,调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高级管理人
员工资暂不发放,作为应付工资挂账,从2005年12月1日起试行六个月。同时,为促使德
隆债权人参与有关ST重实和其附属关联企业的债务重组,ST重实向所有公司的债权人
发出《承诺函》,对在债务重组期间提高营运和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作出17项承诺,包括
债务重组工作的各环节,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承诺函》主要内容有,ST重实接受德隆债权人委员会委派工作组对集团的营运
、财务管理和对债权人利益有关的事宜作出监察,并监控ST重实对《承诺函》的执行
情况;债权人并未放弃追收ST重实支付原有融资协议的利息及有关费用以及违约利息
的法律权利;监管账户;在所有债务重组工作完成前,ST重实不进行对外分红;未经
德隆债权人委员会同意,不对股东贷款还本付息,不对任何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担
保,不增加任何融资和授信;冻结所有非正常业务的关联交易;除非得到德隆债权人
委员会委派的工作组的批准,停止所有的资本性开支、停止任何形式的资产出售、转
移。                                   
  重庆渝富入主ST重实后,新重组方人员已经进入公司董事会,在进行实质性重组前
,与公司同甘共苦成了第一步。实际上,中国股市中曾面临资不抵债、经营停滞的上市
公司不在少数,但像ST重实这样将高管和公司"栓在一条船上",无起色不拿工资的确属
创举。                                  


详细承诺:
  锁定,追加对价                            
非流通股持股锁定承诺: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重庆渝富公司和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重庆
  实业股份在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期限届满后,重庆渝富公司
  和其他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占重庆
  实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超过5%;在24 个月内不超过10%。    
  重庆渝富公司的特别承诺事项                      
  1、以豁免重庆实业人民币壹亿元债务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    
  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积极实施重庆实业的债务重组,如果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在2007 年12 月31 日之前实施完毕,则重庆渝富公司在2007 年12 
  月31 日前再豁免重庆实业人民币5,000 万元债务;如果重庆实业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未能在2007 年12 月31 日之前实施完毕,则重庆渝富公司在重庆实业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当年再豁免上市公司5,000 万元债务。          
  中住地产的承诺事项                          
  1、股份锁定                             
  中住地产特别承诺,其在本次定向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
  日起的三十六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代为垫付承诺                           
  中住地产承诺:对于表示反对或未明确表示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非流通股股
  东,中住地产将按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参加股权分置改革而应向流通股股东执行
  对价安排的数量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
  市流通,应当向中住地产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中住地产的书面同意。  
  其他特定对象的承诺事项                        
  1、其他特定对象承诺,以其通过本次认购增发股份取得的重庆实业股份和其他
  非流通股股东(除重庆渝富以外)一起向流通股股东送股,即其他特定对象和其
  他非流通股股东(除重庆渝富以外)共同向流通股股东赠送2,600,000 股,流通
  股股东每10 股获付重庆实业流通股份1 股。其他特定对象按上述方式赠送的股
  份总数为2,278,522 股。                        
  2、其他特定对象获得的新增股份自登记至名下之日起的12 个月不上市交易或转
  让;其中,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在5%以上的其他特定对象,24 个月内在证券
  交易所挂牌出售的所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36 个月内在证
  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所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     
追加对价承诺:
  1.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于2007年12月31日之前实施完毕,则中住地产追送股份
  的触发条件为:重组后的重庆实业200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低于3,000
  万元; 或者200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低于4,200万元;或者2009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低于15,000万元。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于2008年12月31
  日之前实施完毕,则中住地产追                     
  送股份的触发条件为:重组后的重庆实业200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低于
  4,200万元; 或者200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低于15,000万元。    
  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于2007 年12 月31 日之前实施完毕,则重组后的重庆实
  业2007 年、2008 年、2009 年三年中任何一年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则中住地产
  承诺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公告该年年度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执行追送对价安排一
  次。如果2007 年、2008 年、2009 年三年均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则中住地产同
  意执行追送对价安排三次。                       
  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于2008 年12 月31 日之前实施完毕,则重组后的重庆实
  业2008 年、2009 年两年中任何一年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则中住地产承诺在上市
  公司董事会公告该年年度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执行追送对价安排一次。如果20
  08 年、2009 年两年均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则中住地产同意执行追送对价安排两
  次。                                 
  每次追送股份总数为1,300,000 股重庆实业A 股股份,相当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前,以公司流通A 股总数26,000,000 股为基础,每10 股追送0.5股。  

【4: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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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                                   

◇2005-12-29      ST重实:ST重实高管:重组不成功我们不拿工资     
  虽然已经觅得新重组方重庆渝富,ST重实的破产警报仍未解除,公司目前诉讼缠身
,银行账号、资产仍然处于冻结状况。窘境如何突破?全体高管提出,重组不成功不拿
工资,并向债权人作出17项承诺。                      
  据ST重实今日公告,公司于2005年12月27日召开董事会,全票同意调整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并通过重庆实业致德隆债权人委员会之对重庆实业拥有债权的债权银行
的《承诺函》的预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ST重实目前的实际情况,调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高级管理人
员工资暂不发放,作为应付工资挂账,从2005年12月1日起试行六个月。同时,为促使德
隆债权人参与有关ST重实和其附属关联企业的债务重组,ST重实向所有公司的债权人
发出《承诺函》,对在债务重组期间提高营运和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作出17项承诺,包括
债务重组工作的各环节,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承诺函》主要内容有,ST重实接受德隆债权人委员会委派工作组对集团的营运
、财务管理和对债权人利益有关的事宜作出监察,并监控ST重实对《承诺函》的执行
情况;债权人并未放弃追收ST重实支付原有融资协议的利息及有关费用以及违约利息
的法律权利;监管账户;在所有债务重组工作完成前,ST重实不进行对外分红;未经
德隆债权人委员会同意,不对股东贷款还本付息,不对任何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担
保,不增加任何融资和授信;冻结所有非正常业务的关联交易;除非得到德隆债权人
委员会委派的工作组的批准,停止所有的资本性开支、停止任何形式的资产出售、转
移。                                   
  重庆渝富入主ST重实后,新重组方人员已经进入公司董事会,在进行实质性重组前
,与公司同甘共苦成了第一步。实际上,中国股市中曾面临资不抵债、经营停滞的上市
公司不在少数,但像ST重实这样将高管和公司"栓在一条船上",无起色不拿工资的确属
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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