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ST瓦轴B: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2016-12-25 13: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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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ST瓦轴B: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 12月12日召

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

内容如下:

一、公司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具体情况报告如下:(1)已核销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明细

款项 单位名称 性质 核销金额 已计提坏账 资产减值损 核销原因 是否产生

(元) 准备(元) 失(元) 关联交易

单位1 货款 782,420.60 391,210.30 391,210.30 起诉后确认无法收回款项 否

单位2 货款 684,139.18 342,069.59 342,069.59 起诉后确认无法收回款项 否

单位3 货款 3,006,264.56 1,503,132.28 1,503,132.28 企业已吊销 否

单位4 货款 67,800.98 33,900.49 33,900.49 起诉后确认无法收回款项 否

单位5 货款 77,480.61 77,480.61 已破产 否

应收 单位6 货款 162,477.73 162,477.73 已破产 否

账款

由于输机价差、客户未收到货、质量

原因客户单方面扣款、国外客户没提

其他零星 货款 15,634.83 6,487.15 9147.68 供银行汇款水单等各种原因形成的2 否

客户

年以上账差,已和客户停止合作,无

业务往来,无法催收偿还

小计 4,796,218.49 2,516,758.15 2,279,460.34

股票简称:*ST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16-48

款项 单位名称 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是否产生

(元) 关联交易

单位1 货款 64,074.66 到货验收不合格,多次追缴未果,2002年以后停止交易,已 否

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单位2 货款 62,000.00 到货验收不合格,多次追缴未果,2008年以后停止交易,已 否

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单位3 货款 60,339.80 到货验收不合格,多次追缴未果,2001年以后停止交易,已 否

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单位4 货款 57,100.00 到货验收不合格,多次追缴未果,2008年以后停止交易,已 否

预付 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账款 单位5 货款 49,969.60 到货验收不合格,多次追缴未果,2001年以后停止交易,已 否

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单位6 货款 42,000.00 到货验收不合格,多次追缴未果,2008年以后停止交易,已 否

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单位7 货款 36,613.32 到货验收不合格,多次追缴未果,2008年以后停止交易,已 否

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其他零星供 货款 220,386.22 预付款形成三年以上,停止交易,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 否

应商 时效

小计 592,483.60

(2)预计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其他应收款预计核销约 15 万元,为试验产品预付款及未处理的差旅费等。

(因试验技术不达标,无法取得发票;差旅费请款后未报销,无报销凭证),其他应收款账龄均为三年以上,确认无法清回,予以核销处理。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坏账的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决策程序

本次坏账核销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16年第四次临

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票简称:*ST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16-48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该核销坏账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公司董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核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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