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17-02-19 16: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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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17年02月18日02:05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招商银行(19.020, -0.12, -0.63%)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拟出资20亿元人民币,全资发起设立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简称"本次投资")。

●本次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尚需取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本次投资不属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投资概述及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出资20亿元人民币,全资发起设立独立法人直销银行,初始注册资本拟定为20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比例100%,在适当时机,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并在监管批准的前提下,可转让不超过30%的股权,以引进战略投资者。

本次投资不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的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6名,实际参会董事16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设立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的议案》。该项议案有效表决票16票,其中,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次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设立独立法人直销银行是本公司把握创新驱动发展趋势、积极探索普惠金融和未来银行形态的重要举措,可有效降低银行运营成本,对现有业务模式和客群进行差异化补充,并可通过风险隔离将创新风险限制在可控范围。设立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符合监管政策导向,符合国内外银行业创新发展趋势,也符合本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水平。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尚需取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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