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大湖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04 21: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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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湖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7-007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以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 5 人,实际表决董事 5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制定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德华先生担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公司水产主业工作,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个人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副总裁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赵德华先生其专业知识、教育背景和身体状况符合履行副总裁职责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第 147 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符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赵德华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发现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独立董事同意聘任赵德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同意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24 日

  简 历赵德华,男,汉族,1972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水产工程师。2000 年 10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安乡珊珀湖渔场办公室主任,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汉寿安乐湖渔场场长,2004 年 6 月至 2004 年 11 月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安乡珊珀湖渔场场长,2004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湖南东湖渔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 年 12 月至 2016 年 4月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安乡珊珀湖渔场场长;2013 年 10 月任大

  湖水殖安乡珊珀湖渔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6 月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大湖水产生态养殖事业部部长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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