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未来两年国家继续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
2009-03-26 19:51:15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分析师
昵称:kelven
发帖数:6512
回帖数:475
可用积分数:1396372
注册日期:2008-05-13
最后登陆:2018-07-22
主题:未来两年国家继续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

3月26日电 为保持我国煤炭生产基本稳定,避免因煤炭勘查投资过热出现产能过剩,国土资源部决定在未来两年内,继续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

  记者26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除国务院批准的重点煤炭开发项目和使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或省级地质专项资金开展煤炭普查和必要详查的可以设置煤炭探矿权外,未来两年内全国暂停受理新的煤炭探矿权申请。国土资源部明确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在2011年3月31日前继续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的决定。

  据悉,2007年2月,为避免因煤炭勘查投资过热而出现产能过剩问题,保持煤炭生产基本稳定,经国务院同意,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2月2日起到2008年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暂停受理新的煤炭探矿权申请。

  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关于继续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的通知》强调,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炭地质勘查工作的监管,做好现有煤炭探矿权的管理工作。如发现有违规出让煤炭探矿权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