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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新电改一揽子政策酝酿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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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01 08:5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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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电改一揽子政策酝酿出台
经过两年多的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目前已全面进入攻坚期。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表示,下一步要加快电力市场和电力交易机构建设运行,有序放开增量配电业务,加大售电侧改革力度。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作为最大亮点的配售电改革再提速,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二批正在着手布局中。民营资本参与增量配电试点的呼声较高,但值得注意的是,各地项目进展不一,面临诸多阻力。对此,增量和存量的划分以及与规划衔接指导意见、增量配电价格机制等一揽子政策正在制定中。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最大的亮点是提出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目前重庆、广东等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售电侧改革试点,全国注册售电公司有近8000多家,截至今年7月,在电力交易中心公示的有1859家。
相对于售电放开而言,配电网因触及电网企业核心利益,放开的脚步则要缓慢一些。直至2016年10月11日,《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出台,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其他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存量配电网均属于新增配电网。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增量配电网业务,通过市场竞争确定投资主体。此后不久,105个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试点落地,工业园、产业园区型的区域电网占主要份额。
值得注意的是,在试点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牵头组成联合调研组,先后多次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地调研。“民营资本参与增量配电试点的呼声较高,各地项目进展不一,面临着一些阻力和障碍,比如在招标环节,部分省份存在直接或间接指定项目业主的现象,相关规划之间存在冲突;股权比例的设置方面,电网企业普遍要求绝对控股。”有业内人士透露。
对此,发改委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议和上述调研总结都数次明确要求,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必须经过公开招投标,不能有指定行为;电网企业要积极参与竞争,但应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第一批试点项目中电网企业控股、参股的项目不得超过50%,原则上不搞绝对控股。
有消息称,近日山西科技城综合能源供应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落地。该项目由国家电网、管委会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成立,其中国家电网占股49%,这种参股不控股的局面在其经营范围内还是首次。
各方反映较多的还有政府规划与电网规划衔接、增量配电与存量的区域划分、增量配电价格核定等方面的问题。对于增量和存量的划分以及与规划衔接问题,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研究起草指导意见。
按照上述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议和调研总结的要求,对220千伏的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电网企业要持开放态度,不要再有各种限制。电网企业已有规划但尚未建设,或实际投资低于10%的项目,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不得列入电网公司的存量范围。
增量配电价格机制相关政策也正在制定中。国家发改委近日发文表示,作为本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先手棋”“突破口”,输配电价改革成为第一个全面完成的任务。
光大证券分析师王威指出,“管中间、放两头”将电力系统中的发电、售电及增量配电环节推向市场,打破以往电网环节的垄断经营,未来增量配电市场主体将会出现多种所有制,具有园区资源的电力企业,具备开发增量配电网的潜能及优势;具备资源和市场开拓能力的地方小电网企业,有望实现增量配电业务扩张。售电放开的机会更多在于新进入市场的社会资本,在轻资产基础上,通过股权多元化打通发电侧和用户侧资源,甚至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充分享用广阔的新兴市场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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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01 08:5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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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机制
9月26日获悉,为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部署,促进供给侧与需求侧相互配合、协调推进,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
结合新形势和新任务,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对现行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2011年1月1日发布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近年来,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序用电不断规范,成为保障电力供需平衡的重要手段,节约用电积极引导,成为节能减排的有效措施,科学用电持续推进,成为经济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拓展新内涵方面,《通知》提出,电力的需求侧即是用户的供给侧,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有利于提升企业效率、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客观上要求切实利用好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工具,与供给侧相互配合、协调推进,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任务和新问题,实现新突破。
国家发改委称,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有效抓手。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需大力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电力需求侧管理不断强化居民等重点用户的供电服务,促进电网企业保障电力供应、提高电能可靠性、优化电能服务,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途径。
未来,要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国家发改委称,细化落实优先购电制度,结合有序用电工作基础,进一步研究细化改革推进中优先购电用户的类别和保障方式,实现市场推进和保障民生两促进、两不误;探索市场机制建设,总结需求响应试点经验,及时向全国推广,进一步完善需求响应工作中的市场化机制,为电力市场建设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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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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