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远兴能源: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11-25 22: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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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远兴能源: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月 16日以

  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 9名董事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

  事 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参与或放弃认购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宋为兔、梁润彪、丁喜梅、吴爱国、孙朝晖、戴继锋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 11月 22日,同意公司向 7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664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1.63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宋为兔、梁润彪、丁喜梅、吴爱国、孙朝晖、戴继锋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及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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